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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庄商标抢注起纷争

2000-03-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几个月前,曾经号称“中国首富村”的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其名称再次被邻镇王虎庄的一家企业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媒体报道,在今年3月的四川糖酒会期间,这家企业在成都寻找买家,要价高达1000万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邱庄镇政府已经委托天津市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对此提出异议。

大邱庄人已经是第二次发现自己的地名被他人作为商标注册。而看上“大邱庄”这三个字的,两次都是静海县蔡公庄镇王虎庄村某村民所办的企业。

这家并不在大邱庄境内的企业第一次申请注册的“大邱庄”商标是在啤酒、矿泉水方面,并且已经注册成功。最近在成都被拍卖的“大邱庄”商标,其覆盖范围则是咖啡、米花糖、蜂蜜、面包、粉丝、醋、食用冰等。因为大邱庄人得知消息时,该商标还在异议期限内,故此,3月20日,大邱庄镇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负责人和天津市商标事务所的代理人抵京,向国家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出示了书面异议书。

他们认为:虽然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而县级以下的行政地名是可以用作商标注册的,但是大邱庄曾作为中国改革的一面旗帜,它超越了一般的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的范畴。“大邱庄”已经成为一种经济模式,它所体现的是雄厚经济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而绝非一般意义的村庄名称。另外,申请人与大邱庄毫不相干。如果核准此商标,必然使消费者产生生产源误认,损害消费者利益。

早在1999年6月,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第26期《商标公告》中第453页就刊登了第1324424号的大邱庄汉字商标公告,当时的申请日期为1998年6月9日,使用商品为啤酒、矿泉水、制矿泉水用配料。此公告刊出后即被天津市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发现,并立即通知大邱庄镇的有关部门:“你们的行政地名被他人注册。”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大邱庄镇政府在对这一商标提出异议期间,却突然撤回了异议书。故此,国家工商局商标管理局于今年3月9日下达的裁定通知中称“因异议人撤销对该商标的异议申请,故此案结案。经我局初步审定的第1324424号‘大邱庄’商标予以注册”。

该镇的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因为异议期间,商标申请人找到过镇政府,而且这位申请人和镇政府的一位领导达成一个口头协议,允许申请人在生产上使用该商标,但不允许用作炒卖。所以,镇政府就撤销了异议书。

戏剧化的“1000万元”拍卖一幕,就发生在商标局3月9日裁定后的第四天。现在大邱庄镇内虽然有若干大型企业,但是并没有在所有类别上进行防御性的商标注册。谈到二次提交异议书,该镇政府的一位负责人说:“对这件事我不好多加评论,但心里面挺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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